神农本草经middot序录

导读

序例是有关药物总论的部分,全文共分十四段,综述药物性能及应用之法。其中第一段至第五段论药物总数及三大类(三品)药物在药物配伍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六段至第九段论药物的阴阳配合、七情、五味、四气(性)、有毒无毒、采造,以及药物的丸、散、汤、酒、膏、煎诸法;第十段至第十四段论用药必察病源、毒药用法、对证用药以及药物治疗主要病证名称。

上藥①一百二十種為君②,主養命③以應天④,無毒⑤,多服久服不傷人⑥。欲輕身⑦益氣⑧,不老延年⑨者,本上經⑩。

注释

①上药:或称上品,泛指上等药品。

②君:与下文“臣”“佐使”相对应。君、臣、佐、使有两种含义:一指方剂组成关系。《素问·至真要大论》云:“方制君臣何谓也?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下三品之谓也。”一指药物三品分类。王冰注《素问》云:“三品,上、中、下三品。此明药善恶不同性也。”此处君、臣、佐使是指药物三品分类,而非方剂组成。③养命:指延长寿命。《抱朴子·内篇》卷十一引《神农四经》云:“上药令人身安命延。”与下文“养性”“治病”相对应。④应天:应,相应,对应。《说文解字》云:“应,当也。”陶隐居云:“上品药性,岁月常服,必获大益,病即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此处比喻上药如天有仁德之道,能化育万物。与下文“应人”“应地”相对应。⑤无毒:毒,古有广义、狭义之分。古代统称治病的药物为“毒药”,即广义之毒。《素问·移精变气论》云:“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素问·藏气法时论》云:“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现代指药性剧烈,有毒、副作用,能导致中毒的药物为毒药,即狭义之毒。药物对人体的毒性反应是受一定条件影响的,如剂量、服药时间、炮制方法、配伍、服法等。此处所说的上药无毒,是被道家夸大了的一种说法。⑥多服久服不伤人:《本草经集注》云:“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力和厚,不为仓卒之效。然而岁月常服,必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也是道家的一种夸大之词。⑦轻身:指身体轻快,无所滞碍。⑧益气:指补益身体元气。⑨不老延年:泛指长寿。系道家修炼以达到健身的一种提法。⑩本上经:古人每称卷或篇为经。森立之《考注》云:“此书三品各一经,为上经、中经、下经,即上卷、中卷、下卷也。”即本于《神农本草经》上品药。与下文“本中经”“本下经”相对应。本段论述了上品药的含义,并指出其具有补益身体元气,延长寿命,无毒等特点。这些说法很大程度上受到道家服饵养生思想的影响。

中藥①一百二十種為臣②,主養性③以應人④,無毒有毒,斟酌其宜⑤。欲遏病⑥補虛羸⑦者,本中經。

注释

①中药:或称中品,泛指中等药品。陶隐居序云:“中品药性疗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当缓。”②臣:指臣药,在处方中配合君药,具有协助的作用。③养性:指调养性情。《博物志》引《神农经》云:“中药养性,合欢蠲忿,萱草忘忧。”④应人:《本草经集注》序云:“人怀性情,故云应人。”⑤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指中品药物其毒性大小相间,临床应用时应斟酌合理使用。⑥遏病:《尔雅·释诂》云:“曷、遏,止也。”即阻止疾病发生、发展。⑦虚羸:《说文解字》云:“羸,瘦也。”虚羸,泛指慢性虚损性病症。本段论述了中品药的含义,并指出其既遏病,又可以补虚,具有毒性参半的特点。

下藥①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②,主治病③以應地④,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⑤,破積聚⑥愈疾⑦者,本下經。

注释

①下药:或称下品,泛指下等药品。陶隐居序云:“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②佐使:指佐药与使药,在处方中二者配合臣药,具有辅佐的作用。③治病:《博物志》引《神农经》云:“下药治病,大黄除实,当归止痛。”④应地:《本草经集注》序云:“地体收杀,故云应地。”⑤寒热邪气:陶隐居序云:“夫病之所由来虽多端,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因,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疫疠者已。”此处泛指六淫邪气。⑥积聚:《难经·五十五难》云:“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左右有所穷处。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积,指胸腹内积块,坚硬不移,痛有定处的一类疾患,多由起居不时,忧喜过度,饮食失节,脾胃亏损,气机不运,沉寒郁热,痰水凝结,瘀血蕴里,食积久滞,邪正相结而致。聚,指腹中有块而聚散无常的病症,多由情志抑郁,肝气失调,气机不畅所致。⑦疾:《说文解字》云:“疾,病也。”各种病证的泛称。本段论述了下品药的含义,并指出其具有治疗寒热邪气、积聚等病和大多有毒等特点。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①三百六十五度②,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

注释

①法:取法,效法。

②三百六十五度:度,躔度,用以标志日月星辰在天空运行的度数。古代星象家为测定天体星辰之运行,将天空分为三百六十五等分距离,称为三百六十五度。《尚书·尧典》云:“周夭三百六十五度,日行一度。”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①。合和②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注释

①以相宣摄:在制方中,有君臣佐使各药组合,相互宣发摄制,使制方发挥最好的疗效。

②合和:合,义为共同;和,义为调和。是制方时,配合药物调制的通称。

本段论述了制方组合的两种方案,一是“一君、二臣、三佐、五使”;二是“一君,三臣,九佐使”。《素问·至真要大论》中亦列举其他方案:“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云:“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大之也。”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说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气力不周也”。

藥有陰陽配合①,子母兄弟②,根莖花實,草石骨肉③。

注释

①阴阳配合:药物有阴药、阳药,性质各异,故宜配合应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淮南子·天文训》云:“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阳。介鳞者,蛰伏之类也,故属阴。”②子母兄弟:古人将药物基原的相互亲缘关系比喻为子、母、兄、弟。“子母”,为药物的衍生关系,如藕生莲,藕为母,莲为子。“兄弟”,指同科属植物,有亲缘关系的药物,如苍术、白术,羌活、独活等。③草石骨肉:草,为植物的统称,包括草本及木本植物在内。石,为矿物的统称,为金属和非金属的统称。骨,为构成动物体的支架。肉,为动物肌体。故骨肉为动物的统称。这里指药物的自然属性类别。本段主要论述古人用药理论的四个方面,即不同阴阳属性药物配合,各类药物之间的基原关系,同源不同部位的疗效差异及根据自然属性的药物分类方法。

有單行①者,有相須②者,有相使③者,有相畏④者,有相惡⑤者,有相反⑥者,有相殺⑦者。凡此七情⑧,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注释

①单行:处方中只用一味药,称为“单行”,如独参汤;或药物配合各行其事。②相须:须,通需,需要。《本草纲目》云:“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柏、知母之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③相使:使,使者。《本草纲目》云:“相使者,我之佐使也。”即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辅药能提高主药疗效。④相畏:《广雅·释诂二》云:“畏,惧也。”《本草纲目》云:“相畏者,受彼之制也。”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⑤相恶:恶,厌恶。《本草纲目》云:“相恶者,夺我之能也。”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⑥相反:《本草蒙筌》云:“有相反者,两相仇隙,比不可使和合也。”《本草纲目》云:“相反者,两不相合也。”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⑦相杀:杀,削减,削弱。《本草纲目》云:“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如用蛇虺毒,比用雄黄。”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⑧七情:把单味药的应用及药物之间的配伍关系概括为七种情况,称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七种情况。本段论述药物使用的七种方式,其中使疗效增强的配伍是相须和相使;使疗效降低的配伍是相恶;减轻或消除药物毒性或副作用的配伍是相畏和相杀;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的配伍是相反;也有单味药使用或药物配合却各行其事。故:“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

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①,又有寒、熱、溫、涼四氣②,及有毒、無毒③。陰乾、暴幹④,采造時月生熟⑤,土地所出⑥,真偽⑦陳新⑧,並各有法。

注释

①五味:五味的产生,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了不同的反应,获得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总结归纳出五味的理论。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涵了药物作用的“味”,而后者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素问·藏气法时论》云:“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作用的最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

②四气:是指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作用倾向,为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说明药物作用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药性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总结出来的,它与所治疗疾病的性质是相对而言的。此外,四性以外还有一类平性药,它是指寒热界限不很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如党参、山药、甘草等。虽称平性,但实际上也有偏温偏凉的不同,如甘草性平,生用性凉,炙用则性偏温。所以平性仍未超出四性的范围,是相对而言的,它不是绝对的平性,因此仍称四气(性)而不称五气(性)。然而也有主张“平应入性”,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草部卷前绪论中说,“五性焉,寒热温凉平”,第一个提出五性分类法。另外,寒凉属阴,温热属阳,寒凉与温热是相对立的两种药性,而寒与凉、温与热之间则仅是程度上的不同,故又有“三性说”。《唐六典·尚药奉御》云:“必辨其五味、三性、七情,然后为和剂之节。”又云:“三性谓寒、温、平。”③有毒无毒:指药物对人体的毒性反应。④阴干暴干:阴干与暴干均是将新鲜的动、植物进行干燥处理,是为了达到便于长期保存的目的。阴干是将药物放置于通风无阳光处干燥。《本草经集注》序云:“《经》说阴干者……正是不露日曝,于阴影处干之耳。”暴干则是直接放置阳光下干燥。⑤采造时月生熟:中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尤其是植物药的功效与一年之中不同时期植物(时月)的生长状况(生熟)密切相关。《千金翼方》卷一曰:“夫药采取不知时节,不以阴干、曝干,虽有药名,终无药实。”陶隐居《本草经集注》序云:“凡采药时月……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至秋则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花、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尔。”⑥土地所出:指药物的生长环境(产地)非常重要。《神农本草经》中所载药物只说明生山谷、池泽、川谷等,没有具体地名。自《名医别录》始载药物出产的郡县名,不同产地的药物,往往功效也有区别。《本草经集注》云:“案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汉以前,当言列国。今郡县之名,后人所改耳。自江东以来,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势理,不及本邦。假令荆、益(湖北、四川)不通,则令用历阳(安徽和县)当归,钱唐(浙江钱塘)三建(天雄、乌头、附子合称,本并出建平,今四川巫山,故谓三建),岂得相似。所以治病不及往人者,亦当缘此故也。”⑦真伪:指药有真假之分。《本草经集注》云:“众医都不识药,唯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采送之家,传习治拙,真伪好恶莫测,所以有钟乳酢煮令白,细辛水渍使直,黄芪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螵蛸胶着桑枝,蜈蚣朱足令赤。诸有此等,皆非事实,世用既久,转以成法,非复可改,末如之何,又依方分药,不量剥除。”⑧陈新:指药有新、陈。当年采者为新,经过加工炮制后的药物经久未用者为陈。陈药多易霉坏变质,影响效用。除陈皮、半夏等宜用陈旧者,一般宜用当年所采者。本段论述了药物的四气、五味、毒性,奠定了现代中药学药性理论的基础。药物的采制、加工、产地、真伪及贮藏等为药物效用的影响因素。

藥有宜丸者①,宜散②者,宜水煮③者,宜酒漬④者,宜膏煎⑤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⑥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注释

①宜丸者:有两个含义,一指病人适宜服用某种剂型;二指药物适宜制成某种剂型。此书应指后者。丸,系将药物粉末用具有黏合性质的赋形剂(蜂蜜、面糊等)制成圆球形的剂型。丸、散、水煮、酒渍、膏煎均指剂型而言。②散:系将捣碎的药物碾成粉末状的剂型。即粉剂。③水煮:相当于煎剂。系用水煎煮药物后的水溶剂型。④酒渍:渍,《说文解字》云:“沤也。又,浸渍也。”即用酒浸泡药物后的酒溶剂型。俗称药酒。⑤膏煎:即膏剂。分内服膏与外用膏。内服膏,通常又分流浸膏、浸膏、煎膏三种;外用膏有软膏、硬膏两种,其中内服煎膏和外用软膏是膏剂中常见的剂型。内服的煎膏又叫膏滋,是把药物加水煎熬,滤滓,浓缩,加入冰糖、蜂蜜等,熬成稠厚的膏,可长期服用。常用于慢性疾病或身体虚弱者。外用的软膏指药物与适宜基质混合制成的半固体外用剂型。外用软膏一般用于外涂皮肤疮疡疥癣等。⑥不可入汤酒:系指只可用于丸剂、散剂,但不宜用于汤剂、酒剂的药物。本段论述了不同的药物剂型,要根据药性特点选择合适的剂型。

欲療病,先察其源①,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注释

①先察其源:源,疾病之源,即疾病的根本原因。这种治病察源的思想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治病必求于本”一致。

本段首先论述治疗疾病要查清病因,掌握疾病的发展变化规律。其次强调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有预防医学的观点。与《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观点一致。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①,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②。

注释

①黍粟:黍,黄黏米;粟,带壳的小米。在疾病初起,用药宜从小量开始,如黍米、粟米样大小。

②取去为度:用毒药治病,用药宜从小量开始,逐渐加大用量,以不引起毒性反应而能治好疾病为止。《神农本草经》“序例”关于药物毒性的认识,有两种情况:其一,药物的毒性与三品分类有关。“上药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药无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药多毒,不可久服。”并且认识到“多服”“久服”不同。其二,使用毒性药物时应采取的步骤。即先由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中等剂量,最后再用大剂量。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①,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②蠱毒③以毒藥,癰腫瘡瘤④以瘡藥,風濕⑤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注释

①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治疗寒证用热药,治疗热证用寒药。

②鬼疰:《释名·释疾病》云:“注,一人死,一人复得,气相灌注也。”是古人提出的一类传染性疾病。鬼疰是疰病的一种。《诸病源候论》卷二十四论鬼疰候云:“注之言住也。言其连滞停住也。人有先无他病,忽被鬼排击。当时或心腹刺痛,或闷绝倒地,如中恶之类。其得差之后,余气不歇,停住积久,有时发动,连滞停住,乃至于死。死后注易傍人,故谓之鬼疰也。”本病即肺痨。③蛊毒:《说文解字》云:“蛊,腹中鱼也”。《诸病源候论》云:“凡蛊毒有数种,皆是变惑之气。”又云:“凡中蛊病,多趋于死,以其毒害势甚,故云蛊毒。”《千金要方》卷二十四云:“论曰:蛊毒千品,种种不同,或下鲜血,或好卧暗室,不欲光明,或心性反常,乍嗔乍喜,或四肢沉重,百节酸疼。”古人以为蓄养虫蛇之类,可以成蛊,为致病之因。其主要症状有心腹绞痛,胸腹胀满,吐下脓血等。④痈肿疮瘤:痈疽、肿毒、疮疡、瘤肿的合称。⑤风湿:由风邪、湿邪相结合所致病症。本段论述了对症用药的原则,与《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治寒以热,治热以寒”一致。

病在胸膈以上①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②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③。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④。

注释

①胸膈以上:指人体上焦部分,为心肺所在。②心腹以下:指人体下焦部分,为肝肾所在。③旦:早晨日出时。④夜:夜晚日落以后。本段论述了根据不同病位而选择不同的服药时间。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①、伤寒,寒热②、温疟③、中恶、霍乱、大腹水肿④、肠澼下利⑤、大小便不通、奔豚⑥上气、咳逆、呕吐、黄疸、消渴、留饮、癖食⑦、坚积、癥瘕、惊邪、癫痫⑧、鬼疰、喉痹、齿痛、耳聋、目盲、金疮、踒折⑨、痈肿、恶疮、痔瘘⑩、瘿瘤、男子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依端绪以取之?。

注释

①中风:即卒中。症见猝然昏倒,不省人事,或突然口眼?斜,半身不遂,言语不利等。②寒热:阴阳盛衰所致的外寒内热及外热内寒等病理表现。《诸病源候论》云:“夫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③温疟:疟疾之一。《素问·疟论》云:“此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而后寒也,亦以时作,名曰温疟。”④大腹水肿:即腹中积水。《诸病源候论》云:“三焦闭塞,小便不通,水气结聚于内,乃腹大面肿。故四肢小,阴下湿,手足逆冷,腰痛,上气,咳嗽烦疼,故云大腹水肿。”⑤下利:痢疾与泄泻统称为下利。症见大便次数增多而量少,腹痛,里急后重,下黏液及脓血样大便为痢疾;泄泻指大便稀薄,甚至水样,次数增多,一般无脓血和里急后重,简称泄或泻。大便质薄而势缓者为泄,大便如水而势急者为泻。⑥奔豚:是一种由小腹部开始产生逆气,向上方冲击,如豚类奔走之状而得名的病症。症见胸闷,心悸,气急,腹痛,烦躁,头昏目眩。⑦癖食:即消化不良之病。⑧癫痫:是癫证和痫证合称。癫,指精神错乱一类疾病;痫,指发作性的神志异常疾病。⑨踒折:踒,一为折伤;一为足部的折伤或损伤。此处应是泛指骨折而言。⑩痔瘘:是痔疮和肛瘘的合称。痔疮,指初生肛门未破者。肛瘘,指疮破溃而出脓血,黄水浸淫淋沥久不止者。?宗兆:《广雅·释诂三》云:“宗,本也。”高诱《吕氏春秋注》云:“兆,大数也。”泛指重要的纲领,或根本的大数。此指上述诸证是纲领性主要病症。?其间变动枝叶:指上述诸证因变动又形成多种病症。陶隐居《本草经集注》序云:“中风有数十种,伤寒有二十余条。”?各宜依端绪以取之:此指对主证下诸病症用药,要依主证用药来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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