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等程序,组织完成了《化妆品用原料甘草酸二钾》等十三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批准发布。 协会允许并鼓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自愿采用上述团体标准,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联系协会专业部门。 专业部门联系人:香料香精部:刘华liuh
caffci.org化妆品部 :张鹏zhangpengcaffci.org附件:1.T/CAFFCI1-《化妆品用原料甘草酸二钾》2.T/CAFFCI2-《2-甲基-2,4-戊二醇》3.T/CAFFCI3-《3-苯丙醛》4.TCAFFCI4-《甲酸-α-3,3-三甲基环己基甲酯》5.T/CAFFCI5-《苄基丙酮》6.T/CAFFCI6-《丙酸异龙脑酯》7.T/CAFFCI7-《柑青醛》8.T/CAFFCI8-《橙花醇》9.T/CAFFCI9-《芳樟醇》10.T/CAFFCI10-《铃兰吡喃》11.T/CAFFCI11-《食品添加剂 4-松油烯醇》12.T/CAFFCI12-《食品添加剂 α-蒎烯》13.T/CAFFCI13-《食品添加剂 β-蒎烯》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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