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年7月31日山东省医保局已下发鲁晋两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细则征求意见。涉及产品目录如下:

附件

鲁晋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参加省份

1

低分子肝素钙注射剂

AXaIU、AXaIU、AXaIU、AXaIU、AXaIU、AXaIU、AXaIU

山东、山西

2

乙酰谷酰胺注射剂

0.1g、0.2g、0.25g、0.3g、0.5g、0.6g

山东、山西

3

曲克芦丁注射剂

60mg、0.1g、0.12g、0.15g、0.2g、0.24g、0.25g、0.3g、0.32g、0.4g、0.48g

山东

4

川芎嗪注射剂

40mg、50mg、80mg、0.1g、0.12g

山东、山西

5

烟酰胺注射剂

50mg、0.1g、0.2g

山东、山西

6

天麻素注射剂

0.1g、0.2g、0.5g、0.6g

山东

7

倍他司汀注射剂

10mg、20mg、30mg

山东

8

银杏达莫注射剂

5ml、10ml

山东、山西

9

低分子肝素钠注射剂

AXaIU、AXaIU、AXaIU、AXaIU、AXaIU、AXaIU

山东、山西

10

法莫替丁注射剂

20mg

山东、山西

11

烟酸注射剂

20mg、25mg、50mg、0.1g

山东、山西

12

己酮可可碱注射剂

0.1g、0.3g

山东、山西

13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散剂

(I)A包:氯化钾0.74g,碳酸氢钠1.68g;B包:氯化钠1.46g,硫酸钠5.68g;C包:聚乙二醇60g

山东、山西

(II)复方(68.56g)(II)复方(.15g)(II)复方:聚乙二醇59g,无水硫酸钠5.68g,氯化钠1.46g,氯化钾0.74g,碳酸氢钠1.68g

(III)复方:聚乙二醇64g,无水硫酸钠5.7g,氯化钠1.46g,氯化钾0.75g,碳酸氢钠1.68g

(Ⅳ)每包含:A剂:聚乙二醇13.g;B剂:碳酸氢钠0.g,氯化钠0.g,氯化钾0.g

14

炎琥宁注射剂

20mg、40mg、80mg、0.16g、0.2g、0.4g

山东、山西

15

奥扎格雷钠注射剂

20mg、40mg、80mg

山东

16

维生素K1注射剂

10mg

山东、山西

17

乳果糖口服液体剂

10ml:5g、15ml:10g、60ml:40.02g、ml:50g、ml:66.7g、ml:67g、ml:.4g、ml:g

山东、山西

18

托拉塞米注射剂

10mg、20mg、50mg

山东

19

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剂

10mg、50mg

山东、山西

20

甘露醇注射剂

50ml:10g(20%)

山东、山西

ml:20g(20%)

ml:50g(20%)

21

甘草酸二铵口服常释剂型

50mg

山东、山西

22

肝素钠注射剂

0IU、IU、1.25万IU

山东、山西

23

硫普罗宁注射剂

0.1g、0.2g

山东、山西

24

腺苷蛋氨酸注射剂

0.5g

山东

25

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

ml:甘油25g与果糖12.5g与氯化钠2.25g

山东、山西

ml:甘油50g与果糖25g与氯化钠4.5g

26

环磷腺苷注射剂

20mg、40mg、60mg

山东、山西

27

氯化钾注射剂

1g、1.5g

山东、山西

28

氟尿嘧啶注射剂

0.g、0.25g、0.5g

山东、山西

29

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

2.5g、5g

山东、山西

30

肌苷注射剂

50mg、0.1g、0.2g、0.4g、0.5g、0.6g

山东、山西

31

尼莫地平注射剂

2mg、4mg、8mg、10mg、20mg

山东、山西

32

黄体酮口服常释剂型

50mg、0.1g、0.2g

山东、山西

33

雷尼替丁注射剂

50mg、0.1g

山东、山西

34

普伐他汀钠口服常释剂型

5mg、10mg、20mg、40mg

山东、山西

35

胰激肽原酶口服常释剂型

60单位、单位、单位

山东、山西

36

缩宫素注射剂

2.5单位、5单位、10单位

山东、山西

37

脂肪乳(C14~24)注射剂

ml:10g大豆油:1.2g卵磷脂

山东、山西

ml:20g大豆油:1.2g卵磷脂

ml:30g大豆油:1.2g卵磷脂

ml:25g大豆油:3g卵磷脂

ml:50g大豆油:3g卵磷脂

ml:75g大豆油:3g卵磷脂

ml:50g大豆油:6g卵磷脂

ml:g大豆油:6g卵磷脂

38

钆喷酸葡胺注射剂

10ml:4.69g、12ml:5.63g、15ml:7.04g、20ml:9.38g

山东、山西

39

碳酸氢钠注射剂

0.5g

山东、山西

40

二羟丙茶碱注射剂

0.25g、0.5g、0.75g

山东、山西

41

曲普瑞林注射剂

0.1mg

山东、山西

42

曲普瑞林注射剂

3.75mg

山东、山西

43

特利加压素注射剂

1mg

山东、山西

44

腺苷钴胺注射剂

0.5mg、1mg、1.5mg

山东

45

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

10ml、20ml、1g、2g

山东、山西

46

甲氧氯普胺注射剂

10mg

山东、山西

47

绒促性素注射剂

IU、0IU、0IU、IU、IU

山东、山西

48

胶体果胶铋口服常释剂型

50mg、0.1g

山东

49

维库溴铵注射剂

4mg

山东、山西

50

甘草酸二铵注射剂

50mg、0.15g

山东、山西

51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剂

2ml、10ml

山东、山西

52

氯苯那敏注射剂

10mg、20mg

山东、山西

53

羧甲司坦口服常释剂型

0.1g、0.25g

山东、山西

注:1.品种具体剂型包括:(1)口服常释剂型:普通片剂(片、素片、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不包括口腔崩解片(口崩片);(2)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液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3)口服液体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4)口服散剂:散剂、药粉、粉剂。2.注射剂型中除明确标注容量的品种外,其它品种的规格均为该品种注射液或注射用粉末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容量不再另行标注。如法莫替丁注射剂20mg,既包括注射用法莫替丁20mg,也包括法莫替丁注射液2ml:20mg。3.低分子肝素钙及低分子肝素钠注射剂中,包含同样数值的以IU为单位的规格。4.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中:(1)10ml包括规格描述为10ml:门冬氨酸mg、钾mg、镁42mg;10m1:L-门冬氨酸mg、钾mg、镁42mg;10ml:无水门冬氨酸钾mg(相当于.3mg钾离子)和无水门冬氨酸镁mg(相当于33.7mg镁离子);10ml:无水门冬氨酸钾0.5g,无水门冬氨酸镁0.5g;10ml:0.85g天门冬氨酸,0.g的氢氧化钾,69.6mg的氧化镁;10ml;复方(10ml);每1ml含门冬氨酸79-91mg、钾10.6-12.2mg、镁3.9-4.5mg的规格;(2)20ml包括规格描述为20ml:门冬氨酸mg、钾mg、镁84mg;20ml:无水门冬氨酸钾mg(相当于.6mg钾离子)和无水门冬氨酸镁mg(相当于67.4mg镁离子);20ml:门冬氨酸钾1.0g,门冬氨酸镁1.0g;20ml:无水门冬氨酸钾1.0g,无水门冬氨酸镁1.0g;20ml:门冬氨酸钾0.g(按无水物计)与门冬氨酸镁0.g(按无水物计);20ml:门冬氨酸钾0.g(相当于mg的钾离子)和门冬氨酸镁0.8g(相当于84mg的镁离子);20ml;复方(20ml);每1ml含门冬氨酸79-91mg、钾10.6-12.2mg、镁3.9-4.5mg的规格;(3)1g包括规格描述为每瓶含L-门冬氨酸mg与钾mg与镁42mg;1.0g(门冬氨酸钾0.5g与门冬氨酸镁0.5g);门冬氨酸钾(C4H6NO4K)0.5g与门冬氨酸镁(C8H12N2O8Mg)0.5g;(4)2g包括规格描述为每支含L-门冬氨酸mg、钾mg、镁84mg;2.0g(门冬氨酸钾1.0g与门冬氨酸镁1.0g);门冬氨酸钾(C4H6NO4K)1g与门冬氨酸镁(C8H12N2O8Mg)1g。5.采购品种代表品原则上以联盟省份上一年度采购量最大的确定。

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则

附件2

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则

一、评审分组

按照鼓励竞争、兼顾公平的原则划分两个评审组。

第一评审组:过保护期专利药品、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以及我国境内生产获得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认证的药品。

第二评审组:其他进口药品、国产仿制药品。

二、非短缺药品采购方式

纳入国家和同时纳入鲁晋联盟省份短缺药品清单和易短缺重点监测药品清单的药品(以下简称短缺药品,下同)外的采购品种,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的申报企业按不高于本企业同品种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价报价,未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的申报企业按不高于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的申报企业最低挂网价报价和计算降幅。申报企业数量以报价解密成功的有效申报企业数量计算。

(一)评审组内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的

第一步:综合评审。对每个品种以企业报价、联盟省份采购量占比、联盟省份医疗机构覆盖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分值比重分别为60%、20%、20%,三项分数相加为综合评审得分:

报价得分=

申报企业数量-该企业报价序位(由低到高)

X

60

申报企业数量

采购量占比得分=

联盟省份采购平台内该品种采购量

X

20

联盟省份采购平台内同通用名集中采购药品采购总量

医疗机构覆盖率得分=

联盟省份采购平台采购该品种的公立医疗机构数量

X

20

联盟省份采购平台内采购集中采购药品的公立医疗机构总数量

注:采购量(最小计量单位的数量)占比和医疗机构覆盖率占比以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时间段统计。

按申报企业申报品种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2家入围企业。

第二步:确定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入围企业中最低报价为该评审组中选价,最低报价入围企业为该评审组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入围企业报价相同时,综合得分较高的企业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

第三步:议价确定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按照评审组中选价与同组报价较高的入围企业进行议价,企业接受中选价的,则为该评审组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不接受中选价的,视同放弃。

(二)评审组内申报企业1家和2家的

第一步:报价入围。评审组内申报企业1家和2家的所有申报产品按照报价降幅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降幅排名前40%(四舍五入)的产品(评审组申报企业为2家且降幅度排名均进入前40%,仅取报价较低的产品)确定报价入围产品,申报企业即为所在评审组的拟中选企业。若评审组申报企业为2家且只有1个产品入围的,则该企业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若评审组申报企业为2家且2个产品报价相同,则两家企业同时入围,降幅较高的企业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若降幅也相同,则联盟省份采购量较高的企业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

第二步:议价入围。评审组中申报企业为1家且报价未入围的,按照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议价。接受平均降幅即为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

评审组中申报企业为2家的,其中1家申报企业报价入围,另外1家报价未入围的按入围产品报价进行议价,接受即为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2家申报企业报价均未入围的,按以下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

(1)2家申报企业报价不同。首先与报价较低的申报企业进行议价,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的即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其产品价格为该评审组中选价格,报价较高的企业接受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价格的,为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如报价较低的企业不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的,视同放弃,报价较高的企业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即为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

(2)2家申报企业报价相同。首先与报价降幅较高的申报企业进行议价,企业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的即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其产品价格即为该评审组中选价格,报价降幅较低的企业接受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价格的,为第二顺位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如报价降幅较高的企业不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的,视同放弃,报价降幅较低的企业接受报价入围产品平均降幅即为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若2家申报企业报价降幅相同的,则根据联盟省份采购量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议价,确定拟中选企业。

三、短缺药品采购方式

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的申报企业按不高于本企业同品种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企业报价或挂网价报价,未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挂网的申报企业按不高于所有申报企业同品种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企业报价或挂网价的最低价报价和计算降幅。申报企业数量以报价解密成功的有效申报企业数量计算。按申报企业数量确定拟中选企业数量:

有效申报企业数量

最多中选企业数量

1

1

2

2

3

2

≥4

3

1.评审组内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的。综合企业报价、联盟省份采购量占比、联盟省份医疗机构覆盖率(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参照“三(一)评审组内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的”)、原料保障(产品原料来源于本生产企业或同一企业集团的10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四项指标得分之和为综合评审得分。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企业。

2.评审组内申报企业1家和2家的。参考联盟省份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格信息,研判产品持续稳定供应情况,与申报企业开展带量撮合,评审组内申报企业2家的,按照联盟省份采购量由高到低的顺序与申报企业开展带量撮合,确定入围企业。

3.确定拟中选企业。评审组内入围企业中选价格不得高于组内入围产品最低报价的1.8倍,报价超过1.8倍的愿意接受调价可作为拟中选企业,不接受视同放弃,并从其他未入围企业中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根据1.8倍价差原则等数量递补。

四、供货区域

由拟中选企业按照顺位,按联盟省份分别选择供货地区。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交替选择,每个拟中选企业每次选择1个地区,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所有地区选择确认完毕。轮到选择时,拟中选企业必须做出确认,不得弃权,否则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

供货地区确认完毕后,产生最终实际中选企业。申报企业供应的品种应包含采购品种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规格,供应品种价格根据中选品种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

短缺药品拟中选企业不参加供货区域选择。

五、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按企业报送下一年度集中采购药品采购需求量。评审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根据企业分组情况确定,评审组未产生中选结果的,将该评审组采购需求量的50%并入同品种另一评审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

非短缺药品约定采购量,评审组实际中选企业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70%。同评审组中中选企业全部通过议价入围的,实际中选企业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60%。国家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50%。

短缺药品约定采购量,按各评审组对应企业采购需求量的60%确定本组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带量撮合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比例,可由供需双方根据议价情况确定)。医疗机构报送需求产品的企业若在中选范围,对应的约定采购量全部分配给该中选企业,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的约定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各中选企业中自由分配。

中选结果产生后,各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在联盟省份采购平台面向所有地区同步挂网。联盟省份根据医疗机构报量情况和中选结果,测算并分解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按照约定采购量向供货中选企业采购中选药品。供货中选企业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到临床使用,或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省级医保部门取消企业中选资格,将其纳入违规名单,并在同品种其他生产企业(优先选择同品种中选企业)中确定替补的供货企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gancaoa.com/gcxw/956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